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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基础知识系列:商标的价值 | 全球知产案例研究中心

引语

为普及《商标法》实务知识,张颖律师结合多年执业经验,搜罗案例与新闻,整理编辑完成系列短文,本号将陆续刊出,敬请期待。



商标基础知识 第一期

本文共计 2152 字,阅读大概需要 分钟

       

       关键词:商标的作用与功能;《商标法》第43条;《商标法》第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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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张颖


一、小商标   大作用

企业新创、品牌初设之际,创业者与企业家都会面临商标的问题。商标是什么?有的人认为是企业的名字,有的人认为是产品的名称,其实无论是上面哪种解释,都有一个共同点:


商标是一种标志。


它象征着商品的品质、信誉、评价和名声。

它能让商品获得如明星一般的辨识度。


商标就是作为企业的面孔出现的。


先举一例,一个没有商标的碳酸饮料,我们就叫它汽水儿。但是,当我们提及“可口可乐”,你会明确一系列的信息,比如,该产品是一款源自美国的黑色碳酸饮料,该产品的味道、口感,该产品对身体的影响,以及该产品的宣传广告等等。

四个字就能传达产品如此之多的信息,这就是商标的价值。


再举一例,经常坐航班的商务人士都会根据自身经验,总结各航空运输服务公司的准点率、服务质量,以便挑选航班,高效出行,其中,最重要的标记线索就是商标。


商标非常重要,试问网红为什么是网红,因为长得都一样,没有辨识度;明星之所以是明星,因为各不相同,你总能选到喜欢的那一款。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若意图将市场版图拓展到全国乃至全世界,一个能够凝聚我们价值的商标必不可少!


二、商标的功能

其一,商标能让用户快速地联想起产品,辅助用户快速识别商品或服务。


成功的商标运用能给企业带来很多的价值。比如说杜蕾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它的产品广告里不能出现产品名和产品细节图,但是每一次跟热点最疯狂的就是杜蕾斯了,什么热点事件都能插一脚,它只要说我是杜蕾斯,大家就知道段子来了。这种商标深入人心,能给企业带来不断的价值和力量。

(杜蕾斯与“双11”)

其二,商标能凝聚企业核心的文化品格与提示产品、服务质量。


比如,华为两个字凝聚了勤奋、高效、创新等特质,以及,华为代表了值得信赖的产品和服务。

华 为

企业对商品和服务质量始终如一的坚持才能沉淀出优质的商标,才能爆发出企业的品牌效应。


正确使用商标,

首先,可以提高产品本身的吸引力,扩大市场,提高产品本身的知名度;

其次,在商标上不断积累的商誉也可以为企业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最后,在广告宣传中恰当运用商标,可以大大增加消费者发现产品的机会,增加销量和曝光率。


三、商标专用权

所谓商标专用权,就是注册商标只能申请注册的人用,别人在差不多的产品上就不能使用这个标了,和这个商标长得像的也不行。可口可乐公司在无酒精饮料上注册了可口可乐这个商标,那就只有可口可乐公司才能使用,别的人在任何碳酸饮料、果汁、矿泉水上使用“可口可乐”的字样作为商标,或者用“可口可乐”类似这样的标志,都是侵犯可口可乐公司商标权的行为。


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四、商标许可权

注册了商标,注册人还可以许可别人使用,这项权利叫做商标使用许可权。因为商标权属于一种私人权利,有这项权利的人就可以自己处分,可以转让给别人。当然,这两项权利都能给注册人带来经济利益,好的商标可值钱了。举例来说,游泳运动员傅园慧夸张回应记者提问,“洪荒之力”一词迅速风靡全国,1300块注册的“洪荒之力”商标,转手就卖了100万!这就是商标带给我们的福利。




法条速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待续…………)


张颖 律师

张颖律师现担任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顺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中国科技金融法律研究会理事、北京影视娱乐法学会理事。自2011年即开始从事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和研究,擅长专利撰写、专利检索、专利无效分析、专利的PCT申请及国外申请,专利复审及无效行政复审程序和诉讼程序。精通商标的马德里申请及国外申请、商标侵权、商标的复审及行政诉讼。深度研究影视娱乐法,尤其对影视剧的创作、摄制、发行、放映过程中所涉及的影视投融资、演艺经纪、影视作品版权、影视合同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联系电话:13911364947

邮箱:zhangying@yunti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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